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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兴义镇国庆假期安全监管严重缺失致一人死亡责任谁负?

时间:2023-10-05 10:25:04    来源:焦点日报    

本站讯10月4日中午12点左右,记者接到死者亲人的投诉,特驾车来到安全事故发生地重庆市丰都县兴义镇官渡口一单元私人宿舍六楼,旁边2单元系丰都县17套公租房,实地了解本次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经了解,死者谭大明,55岁,出生于1968年5月31日,身份证号512324196805313431,家住丰都树人镇石岭岗村2组24号。死者谭大明家属孙荣华、残疾人,系聋哑人,二人共同育有一子名叫谭光林,现年22岁,未成家立业。经了解,记者得知事故发生的过程,私人宿舍房主张小军雇用死者谭大明等人装修房屋,在沙石吊运过程中,由于小型吊车出现故障,发生安全事故致使工人谭大明当场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此次安全事故是因丰都县兴义镇政府安全监管严重缺失,节日期间安全巡视巡查走马观花,安全宣传及安全监管不到位,致使被明令禁止、不准使用的小型吊车进行吊运正常作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兴义镇政府党委书记徐永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他不是安慰通知家属查看事故原因,了解事故真相,安扶死者家属,作出决策妥善处理,而是对己经死亡的谭大明的尸体通知派岀所迅速转运到人民医院太平间,其真正目的是明哲保身,第一时间将其亲属按住,将“维稳:二字体现得淋离尽致,目前死者尸体已经被强行转运到人民医院太平间。死者家属向记者反映:政府、派出所为了地方维稳,不顾死者亲属悲伤,根本不详细了解事故原因,更不劝导家属化悲痛为力量处理善后事宜,而是害怕担责而强行将尸体拉到人民医院太平间。

通过详细调查本次安全事故,记者质疑:

1、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小型吊车进行正常作业,那么丰都县兴义镇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宣传?是否宣传到位?如果有类似的宣传,那么宣传资料是否存档?

2、前些时间乌合寺火灾山火事故的发生是在丰都县兴义镇辖区内,时隔不很久,该次安全事故仍然发生在兴义镇辖区内,试问徐永庆书记是否吸取火灾事故发生的教训,对辖区内各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宣传教育整顿?发生火灾事故给丰都县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短短时间内并且在国庆假日期间又发生安全事故并致人死亡,这样的书记是否称职?

3、事故发生后,徐书记为什么第一时间不组织人对其谭大明进行最后人工施救?为什么不让悲痛至极的亲属查看尸体?为什么不仔细调查事故原因?为什么要把谭大明的亲属按住而强行将死者尸体运到人民医院太平间?为什么不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4、徐永庆书记在日常工作中是否对安全工作存在严重失职渎职?

乌合寺火灾事故的发生,造成森木财产巨大损失,徐书记根本没有吸取教训,没有注重安全宣传,而是把安全生产当儿戏,更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当儿戏。媒体强烈呼吁丰都县委政府领导,要结合乌合寺火灾事故和此次一人死亡的安全事故,对徐永庆书记及相关领导严肃查处并予以追责、问责以平民愤。(记者杨华)

原文来自腾讯新闻:https://page.om.qq.com/page/OKeurB3hOMW-_qHUZpTIoDKA0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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