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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缘何将企业"研发经费"变成"民间借贷"?

时间:2021-07-26 16:51:52    来源:焦点日报    

母厂向子厂注入新产品的研发经费,这本合情合理合法之事。但是,当有一天子厂与母厂脱离变成别人的私营企业之后,母厂却以"民间借贷"为名头向曾经的子厂讨要这笔高达2500万的研发经费,这事听起来似乎让人难以置信,但却实实在在地发生了,最关键的是,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以判决书的方式,两次支持了这种荒唐的要求。近日,记者接到当事人的举报,亲赴大连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

缘起:企业两次易主

柏小龙,山东淄博人,掌握国内最顶尖的氮化硅陶瓷生产技术,同行业知名专家。因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判决,使得他和他的企业,陷入"泥潭"之中,这一切都是从他的企业两易其主开始的。

柏小龙与郭大为,因从事于氮化硅这个行业,又都是山东人,两人成为好朋友。柏小龙在大连花园口经济园区成立的企业名为"埃克诺新材料(大连)有限公司",而郭大为为董事长的"烟台同立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只是柏小龙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但是,郭大为早就看中了柏小龙这个"氮化硅陶瓷"产品的前景,总是寻找机会,要求与柏小龙加强合作,在2013年底终于合作成功!

但郭大为觉得,这么好的产品,合作还不是他最终目的,得自己拥有这样的企业才行,而此时的柏小龙正在为高额的研发经费发愁,于是,郭大为抓住这个时机,于2014年初以2500万的价格,买下柏小龙企业的全部资产,并变更了法人和工商等手续,从此,柏小龙变成了只拿年薪的打工者,负责技术的攻关和研发,而资金方面全来自郭大为的烟台同立高科。

大连中院:缘何将企业

一晃两年过去了,烟台同立高科在产品研发方面,分多次共注入了2500万元,但是一直没给付柏小龙当年转让企业的2500万元,在多次催促商量无果的情况下,郭大为提出用埃克诺公司抵顶给柏小龙,作为当初的转让金2500万元,柏小龙无奈接受了,经双方评估作价确认,转让的金额还是2500万元。柏小龙觉得,当初郭大为没有给他那2500万的转让金,这回也不用给郭大为转让金,相互抵消正好抵平,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更麻烦的事还在后面。

欠债:2500万元让拍小龙掉进一个陷阱

柏小龙买回来的企业还是严重缺少研发经费,于是他开始融资,但有投资意向的企业不仅要调查他自己的公司,还要调查企业上下游的公司,这一调查,问题来了。参与调查的人员发现,在烟台同立高科也就是郭大为任董事长的企业,财务帐面上,不仅显示着当年收购柏小龙所拥有的埃克诺新材料的2500万早已给付,收款的还是柏小龙他本人而非企业,还显示着他欠烟台同立高科2500万元的回购企业款,埃克诺公司欠同立公司2500万元欠款,柏小龙懵了,明明是相互抵平了,怎么又出来一笔5000万的这个债务?最让他想不明白的是,当初对方收购他的企业,他本人是一分也没有得到,可那2500万分明又是打入自己私人帐户上了。他和他的律师开始调查此事,很快,事情查清了,在山东淄博一家银行,他找到了打入2500万的那张银行卡的出处,并打出流水。流水显示,就在他名下的卡收到2500万几分钟之后,此款又全部转出,收款的帐号正是郭大为的私人帐号。再询问银行,银行也查到了这张卡就是郭大为以给职工发工资的名义,替柏小龙私自办理的。致此全明白了,原来那2500万是被郭大为自己给挪用了,而柏小龙的律师则认为,郭大为的这种行为,已严重触犯了法律,说他挪用或诈骗企业公款都可以,因这家烟台同立高科当时还是一家挂牌的股份公司。

看在多年朋友的面子上,柏小龙找到郭大为,郭大为此时也觉得对不住这位柏小龙小兄弟,于是一大堆的好话和难处摆在柏小龙面前,博得同情之后,并答应尽快将账务帐目上的柏小龙欠帐及公司账目问题解决掉,不会给柏小龙的企业带来任何影响,可是,就是为了抹去这个欠帐的问题,柏小龙又掉进一个陷阱,且至今还没有拔出来。

大连中院:两次将研发费判成"民间借贷"

转眼到了2019年,这期间,柏小龙和他的企业获得了很多荣誉,他当上了省人大代表,大连市劳动模范,企业在全国双创大赛中进入全国12强,他更加踌躇满志了。可是,一纸诉状摆在了他的面前,烟台同立高科和郭大为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和企业偿还2014年到2016年间的借款。

庭审时,身为原告的烟台同立高科和郭大为承认柏小龙并不欠他们企业转让款,两次是相互抵消的,但是,这两年多来从烟台打入到柏小龙埃克诺新材料的2500万元属于借款,一定要还。

不是研发经费吗?怎么成了民间借款了?何况当时埃克诺新材料已成为烟台同立高科的子企业,怎么母企业向子企业注入的研发经费,就能成为民间借贷了,还能安在柏小龙和他的企业上?柏小龙有一百个理由能证明这不是借款,但是,对方拿出一份《补充协议》让柏小龙一下子明白了,他掉进了一个圈套。

原来,就在柏小龙知道对方财务帐挂着他的欠帐后,多次催促让郭大为给消除,但每次郭大为都讲出一大堆的还没有消除的原因。某一日,郭大为出个主意说:只有柏小龙亲自将2500万打到他们公司帐户,这个欠帐才能消掉,可柏小龙凭什么给他们打去2500万呢?郭大为告诉他:"我先给你打过去2500万,你拿这个钱再打过来,这帐不就能消了吗?现在只有这个办法"。柏小龙一听也可行,于是双方就签定一个《补充协议》,协议的第二条就写上了"埃克诺新材料公司归还烟台同立高科2500万元"字样,于是,这份《补充协议》便成为向柏小龙要钱的重要证据,同立公司一再辩称打给埃克诺公司的2494万元是借款,在我们的经历中从未听说,2494万元巨款借款在长达2年之内分20几次支付,不签订借款合同的事情,而在将埃克诺公司抵顶给柏小龙后仍然不签订借款合同的事情,与常理相悖,闻所未闻。而大连中院在审理时,也是"就字论字",无论柏小龙和他的律师如何解释这份《补充协议》签定的原因和背景,但都没有被法庭采纳,还是判柏小龙和他的公司一定要偿还这2500万还要加上利息。

大连中院:缘何将企业

柏小龙当然不服,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这个省高院的裁定十分简单明了,他们认为,这一审法院对这份《补充协议》签定的前因和背景没有调查清楚,所以撤销此判决并发回重审,但是,大连中院在二审中仍然坚持自己的判决,于是,柏小龙再次上诉到省高院, 这次省高院还如何来判此案,目前还没有结果,记者正在关注着。(记者韩风)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item/6989086282572104222/

编辑: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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