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旅游 > 正文

“上合”成长 影响凸显

时间:2015-12-13 01:28:56    来源:新华网    

  2001年

  2001年6月15日,中国上海,欧亚大陆6个相邻国家——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领导人共同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

  2001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行首次会谈,决定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多边经济合作进程,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政府首脑定期会谈机制。

  2002年

  2002年6月7日,六国元首在俄罗斯圣彼得堡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2003年

  2003年8月6日至12日,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5国举行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2004年

  2004年1月15日,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设在北京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正式启动。

  2004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在塔什干峰会上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自此拉开了上合组织禁毒合作序幕。

  2004年6月17日,六国元首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正式启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

  2004年9月23日,六国总理在吉首都比什凯克批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

  2004年12月,上合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

  2004年,上合组织成员国安全会议秘书会议机制建立,这是上合组织协调和磋商安全合作的重要机制。

  2005年

  2005年4月12日,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与上合组织秘书处在北京签署谅解备忘录,独联体成为第一个与上合组织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确立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

  2005年7月5日,上合组织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2005年11月4日,上合组织与阿富汗签署关于建立联络小组的议定书。

  2006年

  2006年4月,上合组织成员国首次缉毒执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确定了禁毒部门高官级定期会晤制度和联络员机制。

  2006年5月22日,上合组织论坛在莫斯科成立。

  2006年6月15日,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2007年

  2007年8月16日,六国元首在吉首都比什凯克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会议批准了《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

  2008年

  2008年4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秘书处首次召集禁毒领域会议。

  2008年8月28日,六国元首在塔首都杜尚别通过了《对话伙伴条例》,为上合组织加强与有关国家合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2009年

  2009年6月16日,六国元首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签署地区间反恐条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

  2009年,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获得对话伙伴地位。

  2010年

  2010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犯罪协定》。

  2010年4月5日,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联合国秘书处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合作联合声明》,将与联合国机构在维护安全、发展经济、推动社会和人文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

  2010年6月11日,上合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在乌首都塔什干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重要文件,标志着组织机制建设全面走向成熟。

  2011年

  2011年5月,中国主办的“天山—2号(2011)”联合反恐演习在新疆喀什举行,第一次演练了“定点清剿”科目,突出了演习效果,取得了巨大成功,创造了成员国执法安全部门联合反恐演习的新纪录。

  2011年举行首次边防部门领导人会议。

  2011年6月,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在阿斯塔纳峰会上批准了《2011—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

  201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极具分量的政治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它将成为上合组织未来一段时间的行动指南。

  2011年6月,中方接任上海合作组织主席国,各方一致同意把这一年确定为本组织“睦邻友好年”,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

  2012年

  2012年6月7日,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和《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等10个文件,北京峰会时值上合组织成立第二个十年的第一年,对于上合组织今后发展有着里程碑意义。

  2012年,已经走过10年历程的上合组织迎来“中国年”——这一年,中国将作为轮值主席国,推动并组织一系列重要活动。

  2012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国。

  2013年

  2013年9月13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正式生效,成员国呼吁尽快重启朝核问题六方会谈。

  2014年

  2014年9月11日至12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杜尚别举行,元首们批准了《给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程序》和《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修订案。

  2015年

  2015年7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俄罗斯乌法举行。会议决定,启动接纳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海合作组织的程序,同意白俄罗斯成为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成为对话伙伴国,上合组织扩员的大门正式打开。

编辑:海明威

凡本网注明“XXX(非焦点日报)提供”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特别关注

旅游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