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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上门”服务 让百姓少跑弯路

时间:2015-12-16 02:00:11    来源:新华网    

        大关县人民法院坚持“宁可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无门路”的工作理念,安排法官经常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服务,通过电话预约、法律咨询、诉前调解、上门立案、指导基层调解工作等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村级法制建设,不断提升村级法制水平,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就在身边。

        大关县吉利镇吉利村总支书记唐玉明在接受采访时说:“自从有了法制专职副主任,再也不用为法律问题发愁了。公民村民小组陈某两弟兄的矛盾纠纷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镇村多次调解都没有效果,法院派出的专职法制副主任艾夕法官来了以后就把这个疑难问题给解决了。艾夕法官走遍了全村大部分村民小组,无论高山河坝都去,把林业、土地、婚姻等法律法规送到组送到户,群众非常高兴”。

        大关县人民法院院长何晓梅介绍:“大关法院主要通过到村指导法制建设、设立巡回审判法庭、选派法制专职副主任到村开展服务、到村开展巡回审判以案教育群众的方式提升村级法制建设水平。无论面对任何问题和困难都应主动地、积极地想办法认真解决,以不辜负群众对法制建设公平正义的期待。通过推行专职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最大限度让审判工作接地气,促进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心下移,实现了基层得服务,群众得实惠、法官得历练的互动双赢,积极探索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创新之路”。

        大关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官到村送达法律文书、调查案情,参与群众纠纷化解,开展执行、法律援助等途径,与村“三委”干部进行近距离的接触,在接触中掌握农村的法制建设情况。法官针对法制建设情况,积极主动与村干部开展农业农村、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交流,通过方式方法的交流,提升了村组干部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认识。

        为有效化解群众纠纷,方便群众参与法律活动,从2014年起,大关县人民法院在派出法庭未覆盖的寿山镇和上高桥苗族彝族自治乡,各设立1个巡回审判法庭。安排资深法官组成工作组,在赶集天和大型节日期间,定期驻守巡回审判法庭,现场为群众提供民商事案件诉讼立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就地审理、法律救助等便民服务,并保证每个巡回审判法庭每月开展工作两次以上便民服务活动。巡回审判法庭成立以来,已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受理案件5件,公开审理案件11件,为农村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0余次,达成诉前调解12件,妥善处理了寿山镇小河村乐坪村民小组117户540余人的饮水纠纷等代表性的问题21件。

        为更有效履行法院和法官社会责任,不断延伸法律服务范围,在没有设立派出法庭和巡回审判法庭的翠华、玉碗、悦乐等镇,协调当地党委政府推荐了28个矛盾纠纷多、社会治安形势复杂的重点村,为每个村安排了1名业务素质较高的法官进村担任村专职法制副主任,实行一对一的到村联系服务机制,专职法制副主任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村开展工作。玉碗镇老街村法制副主任张光平法官帮助村“三委”规范完善了《村规民约》,在全镇5个村统一使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评价中,法制专职副主任是基层良好法制秩序的构建者;在村级组织印象里,法制专职副主任是村组干部学习法律的领路人;在群众心中,法制专职副主任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家门口的免费法律顾问。目前,28名法制专职副主任已到村开展法律服务260余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50余条,发放普法资料3800余册,发放服务联系卡1400余份,参与解决矛盾纠纷70余件,开展巡回审案82件,1.5万人次群众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6月25日,大关县人民法院选派的村级法制专职副主任到所服务的高桥镇新场村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龙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樊某某各项费用9195元。新场村500余名村民参与了该案的旁听,并纷纷表示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将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自觉遵法守法,坚持用理智的思维和法制的方式解决问题。(杨秀国 肖龙平)


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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