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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中国司法改革将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时间:2015-12-16 01:24:47    来源:新华网    

沈德咏在中德司法研讨会上作专题发言时表示

中国司法改革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

  12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中德司法研讨会上以“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为题作专题发言,向与会的国内外嘉宾介绍了中国法院新一轮司法改革情况。

  沈德咏介绍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民众法治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诉讼形式进入人民法院,面对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如何完善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如何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对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成为摆在中国法院面前重大而紧迫的课题。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最高法院先后发布了三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2014年开始,中国法院开始实施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出了65项改革举措,旨在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沈德咏表示,中国法院正在着力完善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体制机制。主要体现在:探索改革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将现行的法院经费分级保障、法官分级管理改变为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北京、上海分别成立了跨行政区划法院,办理跨地区重大案件,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完善防止内外部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保障审判独立,对责任人员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等等。

  沈德咏表示,中国法院正在着力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优化审判人员配置模式、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在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之下,审判质量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沈德咏指出,中国一贯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中国法院正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无罪推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科学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

  沈德咏表示,司法公开是法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法治建设的历史潮流。中国法院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截至2015年11月,已经公布裁判文书1253.65万份,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现代化程度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中国法院正在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中的重要作用。

  沈德咏表示,中国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着力推进司法便民利民,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创建了诉讼服务大厅、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大诉讼服务平台;构建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充分借助社会调解力量将大量的争端纠纷化解在诉前或者庭前,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沈德咏表示,构建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也是此轮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中国法院正在着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开展法院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试点,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对法院既有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科学确定各级法院法官员额,实行法官单独职务系列改革;完善将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以及在立法、检察、执法等部门任职的专业法律人才选任为法官的制度。

  沈德咏最后表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当前中国的司法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改革的理念、方向和立场更加坚定,改革的思路、方式和方法更加明确,中国法院有信心、有能力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使中国的司法制度日臻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为人类法治文明作出应有贡献。(罗书臻)

编辑: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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